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學生生活事務組助理員 徵才啟事
| 需求單位 |
學生事務處學生生活事務組 |
| 需求人數 |
正取2人,備取1-2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生活管理員) |
| 工作業務項目 |
- 住宿生生活輔導與管理事務。
- 學生宿舍門禁管制與安全維護。
- 管理與維護學生宿舍之宿舍設備。
- 學生宿舍行政事務。
- 協助宿舍區個資資安業務。
- 協助學生宿舍床位管理事宜。
- 協助辦理宿舍活動。
- 配合宿舍業務需要輪班值勤。
- 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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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 大學畢業。
- 具英語溝通能力者,如無證照應積極參加校內外相關課程。
- 熟悉相關文書軟體處理能力,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尤佳。
- 善溝通協調、細心謹慎、耐心有責任感、具活動規劃與團隊合作能力。
- 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 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籍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 須配合宿舍業務需要輪班。
-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 應徵者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並且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持有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否則不符本次聘任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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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分項目 |
- 書面資料審查(請詳檢具資料)。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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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具資料 |
- 「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e- mail至 cp671067@nfu.edu.tw
- 個人履歷表(含學經歷、自傳、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等)。
-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 「查閱同意書」、「個資蒐集告知函」及「甄選具結書」:請詳閱並簽名。
-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 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 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專業證照、工作資歷證明等(無者免附)。
*以上2~7項相關資料,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或親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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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本校校聘人員係編制外校聘人員職務,依學士學歷敘薪34,583元,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收件截止期限:115年3月20日(五)17:00前寄達或親送,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復及退件,如需退還投遞資料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未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4.郵寄地址:63201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 64 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生活事務組)。
5.收件人:生活事務組薛小姐收 (信封註明:應徵「學務處學生生活事務組」助理員),聯絡電話: 05-631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