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求單位 |
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 職稱 |
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
| 名額 |
正取 1名,備取1-2名(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 工作內容 |
- 執行教育部補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計畫,內容涵蓋學生教育輔導與輔導行政等兩個層面。
- 學生教育輔導部分,包含提供本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鑑定證明同學生活、心理、學習與轉銜..等相關服務。
- 輔導行政部分,包含與教育部、學校各單位、學生及其家長、教師與系所等各方面的聯繫協調工作,以及資源教室空間與各項設備之管理、課外活動辦理、成果報告撰寫與彙整等。
- 配合資源教室基礎學科課業輔導及同儕輔導,每週需輪值夜間班一天。
- 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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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 國內外大學心理、輔導、特殊教育、社會工作、輔助科技、復健諮商、早期療育相關系所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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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有經驗或有投入意願,且對輔導相關行政工作有經驗 或有興趣者尤佳。
- 本專案工作需要有較佳的溝通與行政執行能力,面對挑戰時,需有高度的挫折容忍度及抗壓力,並具獨立工作與團隊合作能力。
- 考量工作的延續性與完整性,需要有長期投入意願者,短期者勿試。
- 熟悉文書處理軟體(Microsoft office、excel、power point ..etc.)。
- 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 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原住民族人員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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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者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並且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持有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否則不符本次聘任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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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具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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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人員履歷表」需含照片、連絡電話、電子郵件及自傳等。
-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及專業證照影本。
- 「查閱同意書」、「個資蒐集告知函」及「甄選具結書」,請詳閱並簽署。
- 個人基本資料表請下載填妥後,將Excel檔e-mail至homc@nfu.edu.tw。
- 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原住民族人士請檢附戶籍謄本(如無則免附)。
-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工作經驗和資歷證明影本)。
【以上1~6項相關資料為書面審查依據,請另行郵寄紙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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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分項目 |
- 書面資料審查。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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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 本類人員進用係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規定辦理,屬計畫案聘任之非正式編制臨時人員,薪資視進用人員學歷(碩士或學士)依「本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薪級表」敘薪,不具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證者薪資40,432元,具學士學位並通過教育部特殊教育資格認證者薪資45,052元、具碩士學位並通過教育部特殊教育資格認證者薪資47,363元。
- 聘期自報到日至計畫結束(115年12月31日)止。
- 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 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復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 意者請於115年1月23日前郵寄至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學輔中心資源教室收(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 聯絡人: 學輔中心資源教室何明珠老師,電話:05-631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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