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徵聘啟事 公告至115年1月23日止

  • 2026-01-08
  • 人事室-林金櫻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徵人公告

需求單位 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職稱 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名額 正取 1名,備取1-2名(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工作內容
  1. 執行教育部補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計畫,內容涵蓋學生教育輔導與輔導行政等兩個層面。
  2. 學生教育輔導部分,包含提供本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鑑定證明同學生活、心理、學習與轉銜..等相關服務。
  3. 輔導行政部分,包含與教育部、學校各單位、學生及其家長、教師與系所等各方面的聯繫協調工作,以及資源教室空間與各項設備之管理、課外活動辦理、成果報告撰寫與彙整等。
  4. 配合資源教室基礎學科課業輔導及同儕輔導,每週需輪值夜間班一天。
  5.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心理、輔導、特殊教育、社會工作、輔助科技、復健諮商、早期療育相關系所畢業。
  2. 對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有經驗或有投入意願,且對輔導相關行政工作有經驗 或有興趣者尤佳。
  3. 本專案工作需要有較佳的溝通與行政執行能力,面對挑戰時,需有高度的挫折容忍度及抗壓力,並具獨立工作與團隊合作能力。
  4. 考量工作的延續性與完整性,需要有長期投入意願者,短期者勿試。
  5. 熟悉文書處理軟體(Microsoft office、excel、power point ..etc.)。
  6. 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7. 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原住民族人員者佳
  8. 應徵者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並且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持有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否則不符本次聘任之資格。
檢具資料
  1. 計畫人員履歷表」需含照片、連絡電話、電子郵件及自傳等。
  2.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及專業證照影本。
  3. 查閱同意書」、「個資蒐集告知函」及「甄選具結書」,請詳閱並簽署。
  4. 個人基本資料表請下載填妥後,將Excel檔e-mailhomc@nfu.edu.tw
  5. 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原住民族人士請檢附戶籍謄本(如無則免附)。
  6.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工作經驗和資歷證明影本)。
【以上1~6項相關資料為書面審查依據,請另行郵寄紙本資料】
評分項目
  1. 書面資料審查。
  2. 面試。
備註
  1. 本類人員進用係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規定辦理,屬計畫案聘任之非正式編制臨時人員,薪資視進用人員學歷(碩士或學士)依「本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薪級表」敘薪,不具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證者薪資40,432元,具學士學位並通過教育部特殊教育資格認證者薪資45,052元、具碩士學位並通過教育部特殊教育資格認證者薪資47,363元。
  2. 聘期自報到日至計畫結束(115年12月31日)止。
  3. 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4. 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復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5. 意者請於115年1月23日前郵寄至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學輔中心資源教室收(以郵戳為憑),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6. 聯絡人: 學輔中心資源教室何明珠老師,電話:05-631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