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數理教學中心微積分兼任教師徵聘啟事
| 聘用單位 | 聘任職稱 | 名額 | 應徵資格 |
上課時段為2班 (註5) |
|
| 學歷、條件、專長 | 應備申請資料 | ||||
| 數理教學中心 | 講師(含)以上 | 2名 |
1、學歷:碩士學位(含)以上。 2、學士、碩士、博士學位之一為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之數學學系(所)、應用數學系(所) 、統計學系(所)畢業。 3、專長:數學、統計之相關領域。 4、具備教育部講師(含)以上證書者尤佳。 |
持國外學位證書及成績單者:
(1) 請檢附外交機構之認證文件及出入境證明。 (2) 請於學位證書與成績單敘明「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簽章。
|
A班: 週二第1-3節。 B班: 週三第1節、週五第1-2節。 C班: 週四第5-6節及第9節。 |
| 起聘日期 | 依本校規定完成聘任程序,並經校長核定後起聘 | ||||
| 聯絡人 | 劉小姐 | ||||
| 聯絡電話 | 05-6313228 | ||||
| 聯絡電子信箱 | cfs@nfu.edu.tw | ||||
*備註:
-
第1至8項:請以郵寄方式寄達。
-
請使用A4紙張為原則,請以燕尾夾依序夾好即可,請勿裝訂。
-
學經歷證明文件之「機關、職稱、起訖期間、數量、證書字號…」等資料,務必與第1至3項【履歷簡表、擬新聘教師申請書、新聘教師基本資料表】內容一致。
-
第1至3項「履歷簡表、擬新聘教師申請書、新聘教師基本資料表」:
-
除郵寄紙本外,請將word電子檔寄到cfs @nfu.edu.tw。
主旨請註明:應徵微積分兼任教師-[教師姓名]。
-
第1至3項檔案之學經歷資料,必須一致,並且與證明文件相符。
-
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親筆簽章。
3.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8月15日前備妥資料寄達聯絡人,以寄件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未錄取者,應徵資料恕不退件,由徵才單位於徵聘程序結束後逕行銷毀,不予保留。
4.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數理教學中心。
信封請註明「應徵微積分兼任教師」。
5.上課時段說明:
第1節08:10~09:00、第2節09:10~10:00、第3節10:10~11:00、第4節11:10~12:00、
第5節13:20~14:10、第6節14:20~15:10、第7節15:20~16:10、第8節16:20~17:10、
第9節17:20~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