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數理教學中心徵聘(微積分)兼任教師2名-延長公告(相關應徵文件請於115年8月15日前寄達聯絡人)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數理教學中心微積分兼任教師徵聘啟事 

聘用單位 聘任職稱 名額 應徵資格 上課時段為2班
(註5)
學歷、條件、專長 應備申請資料
數理教學中心 講師(含)以上 2 1、學歷:碩士學位(含)以上。
2、學士、碩士、博士學位之一為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之數學學系(所)、應用數學系(所) 、統計學系(所)畢業。
3專長:數學、統計之相關領域。
4具備教育部講師(含)以上證書者尤佳。
  1. 履歷簡表。
  2. 擬新聘教師申請書。
  3. 新聘教師基本資料表。
  4. 學士、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影本。
  5. 學士、碩士、博士成績單影本。
持國外學位證書及成績單者:
(1) 請檢附外交機構之認證文件及出入境證明。
(2) 請於學位證書與成績單敘明「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簽章。
  1. 現職服務證明/聘書影本。
  2. 教育部大學教師證書影本(若無則免)。
  3.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A班:
週二第1-3節。
B班:
週三第1節、週五第1-2節。
C班:
週四第5-6節及第9節。
起聘日期 依本校規定完成聘任程序,並經校長核定後起聘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5-6313228
聯絡電子信箱 cfs@nfu.edu.tw



































*備註:

  1. 第1至8項:請以郵寄方式寄達

  • 請使用A4紙張為原則,請以燕尾夾依序夾好即可,請勿裝訂。

  • 學經歷證明文件之「機關、職稱、起訖期間、數量、證書字號…」等資料,務必與第1至3項【履歷簡表、擬新聘教師申請書、新聘教師基本資料表】內容一致。

  1. 第1至3項「履歷簡表、擬新聘教師申請書、新聘教師基本資料表」:

              主旨請註明:應徵微積分兼任教師-[教師姓名]。

  • 第1至3項檔案之學經歷資料,必須一致,並且與證明文件相符。

  • 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親筆簽章。

        3.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8月15日前備妥資料寄達聯絡人,以寄件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未錄取者,應徵資料恕不退件,由徵才單位於徵聘程序結束後逕行銷毀,不予保留。

        4.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數理教學中心。
          信封請註明「應徵微積分兼任教師」。
        5.上課時段說明:
          第1節08:10~09:00、第2節09:10~10:00、第3節10:10~11:00、第4節11:10~12:00、
          第5節13:20~14:10、第6節14:20~15:10、第7節15:20~16:10、第8節16:20~17:10、
          第9節17:20~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