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務處專案助理徵聘啟事 公告至115年1月9日止

  • 2026-01-02
  • 人事室-林金櫻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務處專案助理徵聘啟事

徵才單位

教務處

需求人數

正取 1 名,備取 1 2 (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需求職稱

專案助理

工作內容

  1. 辦理本校執行教育部實作場域設備精進計畫之相關行政及推動業務。

  2. 辦理本計畫之設備開發、課程開發、師資培訓、學生專業實作能力訓練及企業員工在職訓練等相關事項。

  3. 配合教育部計畫需求,辦理計畫撰寫、規劃、成果報告及進度執行管控等作業。

  4. 辦理本計畫相關之設備採購、招標及核銷作業。

  5. 配合教育及校內相關會議、報告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碩士畢業。

  2. 工程或資電相關學系尤佳。

  3. 具大學行政經驗或專案計畫執行經驗者尤佳。

  4. 積極負責、具活動規劃能力,能獨立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5. 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6. 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原住民族人員者佳。

  7. 應徵者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並且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持有中國大陸護照 、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否則不符本次聘任之資格。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檢具資料

  1.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2. 查閱同意書」、「個資蒐集告知函」及「甄選具結書」,請詳閱並簽署。

  3. 身心障礙人士請檢附證明影本;原住民族人士請檢附戶籍謄本(如無則免附)

  4. 計畫人員履歷表」需含照片、連絡電話、電子郵件及自傳等。

  5. 個人基本資料表請下載填妥後,Excele-mail

Kuan106@nfu.edu.tw

  1.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工作經驗證照或資歷證明影本)

【以上1~6項相關資料為書面審查依據,請另行郵寄紙本資料】

備註:

  1. 本類人員係屬計畫案聘任之計畫人員(薪資比照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之研究副工程師第一年薪資),第一年起薪為43,721 元,具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相關人事管理請參照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辦法。

  2. 契約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教育部實作場域設備精進計畫結束(1171231)止。

  3. 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4. 收件期限:1151 9 日(星期 )前以郵戳為憑將書面資料寄出,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復及退件, 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5. 郵寄地址:63201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 64 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6. 收件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務處教務長室 潘冠穎先生收(信封註明:應徵「專案助理」)

  7. 聯絡電話:05-6315441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