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一學期進修部轉系核准學生名單公告
注意事項:
一、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轉系核准名單(詳如附件),依本校轉系申請要點第12 點之規定,經核准轉系學生,不得申請變更或撤銷。
二、核准轉系學生應依照本校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須知規定,辦理選課、註冊手續,並須修滿轉入學系規定學分後方可畢業。
三、降級轉系者,其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應依轉入年級學生入學學年度課程標準科目表規定辦理。
四、核准轉系學生自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即暑假過後的註冊學期)轉入申請轉入院系級就讀,並請利用開學前第一週至開學後第一週之加退選課時間,依轉入院系級入學用課程標準辦理選課事宜,相關選課訊息請詳閱【教務處進修教務組選課專區】公告。
五、若有抵免學分之需求,請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及抵免後修課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六、核准轉系學生其原編學號不變,但原屬院系級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繳費單請逕向出納組洽詢是否應更換後再繳費,若已繳費者亦請洽詢相關補(退)費事宜。
七、經核准轉系學生其學生證須換發新證,請學生於開學前至一卡通掛失網站辦理掛失手續(如學生證內有儲值金額請一併辦理退費,舊證餘額不會直接轉入新證內),並於開學第一週持舊證至進修教務組辦理掛失核可暨換發新證手續(需自行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