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學生宿舍床位「暑假」申請作業公告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宿舍床位「暑假」申請作業公告
依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一、學生宿舍資訊:
  1. 暑假期間開放女一舍(女生)、男二舍(男生)提供暑假住宿,床位有限,額滿為止,暑假住宿同學請依住宿期程及寢室搬至定位。
  2. 女生統一安排入住女一舍(560元/週)、男生統一安排入住男二舍(560元/週)
    • 女生暑住繳費單請下載附件檔名-115年度暑假住宿申請繳費單-女生住女一舍
    • 男生暑住繳費單請下載附件檔名-115年度暑假住宿申請繳費單-男生住男二舍
  3. 暑假住宿期間:115學年度暑假住宿自115/6/29~115/8/21
  4. 教育部住宿補貼不包含暑假住宿費,依原價收費。
二、學生宿舍床位暑假申請作業流程:
網路申請暑假住宿
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
(校務eCare)
◆請於115/6/5起至115/6/10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校務eCare)(網址: https://ecare.nfu.edu.tw/)申請住宿
   填妥後送出,並將「暑假住宿申請頁面」列印下來。
◆如有特殊原因最遲請於115/7/31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出納組繳納暑假住宿費 繳費期間:115/6/16~115/7/31自行填妥「繳費單」至行政大樓一樓出納組繳費。
◆繳費收據(紅色)請自行妥善保存。
暑假住宿繳費單第二聯
及暑假住宿網路申請頁面
繳回學生生活事務組
◆繳費後務必將「暑假住宿申請頁面」及「繳費單(第二聯)」一併送交學生生活事務組憑辦分配寢室床位。
未繳回者視同未申請
公布暑假住宿名單 ◆寢室床位由學生生活事務組統一安排不得異議。
◆預計115/6/25前公布暑假住宿名單。(6/10前申請者)
依申請時間
進住宿舍
115/6/29上午9:00~12:00開放原有住宿生暑假換房,請住宿生依規定辦妥115學年度離宿手續後,再依115年度暑假住宿床位領取鑰匙、冷氣遙控器等借用物品。
115/6/29~115/7/31,上班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開放暑假住宿生入住,請至學生宿舍領取鑰匙、冷氣遙控器等借用物品。
◆住宿學生進住宿舍時,由宿舍管理員(或委由宿治會)及個人依本校「學生住宿財產檢查表」核對寢室財產。
◆暑假住宿同學依宿舍規定及公約作息,違反住宿規定依校規處理。
辦理暑假住宿離宿 ◆離宿前請務必完成寢室清潔、寢室檢查、繳回借用物品,並辦理離宿手續;如未依規定辦妥離宿手續,致設備損毀或短缺時,將追究賠償責任。
◆暑假住宿生請於115/8/22中午12:00前完成離宿手續,以利清潔人員打掃寢室環境。
115學年度舊生入住 有申請115年度暑假住宿及115學年度學生宿舍者,預訂115/8/27下午2:00~4:00換房,請住宿生依規定辦妥暑假住宿離宿手續後,再依115學年度床位領取鑰匙、冷氣遙控器等借用物品。
 
三、暑假住宿申請作業說明:
  1. 申請住校學生必須詳閱並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相關規定,相關法規請自行上網查閱(網址:https://nfuosa.nfu.edu.tw/life/law.html)。
  2. 為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及同意配合暑假期間不定期房間各項設備檢查、修繕及環境清潔整理事宜。
  3. 有意願申請暑假住宿者(含115學年度研究所新生),請於115/6/5(五) 9:00起至115/6/10(三)16:00止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校務eCare) (網址:https://ecare.nfu.edu.tw/)申請住宿,依住宿申請時間辦理入住及繳費。
    • 「線上填報及申請」>>「舊生住宿申請」>>「登記申請」
    • 這是一張圖片
  4. 暑假住宿申請原因
    • 請簡述申請暑期住宿的原因,如暑假專題、暑修、校內社團、營隊或系學會活動等。
    • 校內社團、營隊或系學會活動:須提供簽准公文填妥住宿申請繳費單(本校學生每日住宿費80元,外校學生每日住宿費160元),由活動負責人彙整住宿名單統一辦理。
    • 外籍生及僑生:申請暑假住宿期間不可中斷,請國際處業務承辦人彙整住宿名單統一辦理。
  5. 暑假住宿同學請務必依申請時間入住,未依規定(非申請期間)自行放置個人物品,應補繳住宿費,並依本校學生宿舍生活記點實施規定「霸佔床位」記點。 
四、暑假住宿費:
  1. 115年度暑假住宿自115/6/29~115/8/21女一舍每週住宿費560元整,男二舍每週住宿費560元整,以週計費。(低收入戶學生、宿治會幹部免繳住宿費;中低收入戶學生、僑生住宿費減半;其他學生及外籍生依住宿費規定繳費)。
  2. 請自行填妥「繳費單」至行政大樓一樓出納組繳費,繳費後務必將「暑假住宿申請頁面」及「繳費單(第二聯)」列印後,一併送交學生生活事務組憑辦分配寢室床位,未繳回者視同未申請,繳費收據(紅色)請自行妥善保存。
  3. 繳費後除法定傳染病、住宿期間發生重大疾病、車禍、家庭變故、及非自願性退宿等情事,不適宜繼續住宿核准退宿者可退費外,一律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