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績優獎助學金」續領申請,請於開學2週內(115/3/9日止)至教務處綜教組提出申請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碩士班、四技部 、五專部」就學績優獎助學金續領申請開始


一、申請日期:115年2月23日(一)至115年3月9日(一)。
二、申請表單:如附檔。
三、申請方式: 紙本申請。
四、繳交地點:於請開學二週內,將「申請表(含個資蒐集告知函)及相關附件資料」送至教務處綜教組(行政大樓3樓)
五、申請對象:本學期符合續領資格者。(本校日間部學生,在入學當學期經由『就學績優獎助學金審查會議』審查通過且獲得補助者。)
       註:續領條件依本校「就學績優獎助學金獎勵原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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