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單位。
★★ 業務承辦單位:羅東博愛醫院社工課(地址:26546 宜蘭縣羅東鎮南昌街83號)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20日24:00止 (紙本郵寄以郵戳日期115年10月20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請至羅東博愛獎學金線上申請網站填寫表單並上傳文件,另將指定紙本表單郵寄至主辦單位。
|
項目 |
獎助金額 |
說明與規定 |
|---|---|---|
|
羅東博愛醫院 |
請參閱 |
一、 申請方式與流程 (一) 填寫線上表單:即日起至115年10月20日晚上12:00截止,請至「羅東博愛獎學金」網站填寫線上申請表單。 (二) 上傳佐證文件:於線上表單內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三) 邀請師長推薦:請學校師長至該網站之「師長推薦函」專區填寫線上推薦函表單。 (四) 郵寄紙本表單:下載並填妥「115年度第2次獎學金申請聲明暨文件檢核表」,寄至「26546宜蘭縣羅東鎮南昌街83號 羅東博愛醫院社工課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羅東博愛醫院獎助學金」(以郵戳日期115年10月20日為憑)。 二、 申請資格與對象 (一) 身分與學籍條件:學生設籍宜蘭縣,且現就讀國內大學、二專及五專之專四、專五年級在學學生。 (二) 家庭狀況條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 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經濟較困頓家庭。 (三) 成績標準: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表現需全校、班級或系級排名前百分之四十(40%)或學期平均分數八十分(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80分)以上。 (四) 不適用對象(排除條款): 1. 年滿25歲(含)以上者。 2. 研究所以上學生。 3. 延修學生。 4. 軍警校學生。 5. 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三、 申請文件 (一) 線上上傳文件清單: 1. 兩吋大頭證件照。 2.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3.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4. 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需含排名)。 5. 其他佐證資料(如:比賽成果資料、志願服務證明、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 線上填寫表單:師長推薦函(由學校師長至網站填寫)。 (三) 紙本寄送文件:115年度第2次獎學金申請聲明暨文件檢核表。 |
- 每一家庭每次以入選一名學生為限。
- 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