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學生生活事務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21日止 (逾期恕不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親送或郵寄至生活組辦理。
115學年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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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金額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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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 |
每名新臺幣 |
一、 申請方式 (一) 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2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親送或郵寄至生活組辦理。(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二、 獎助規定 (一) 通過審核者一學年頒發助學金新臺幣15,000元整。 (二) 受領限制:每名學生以受領三次為限,每學年限領一次;五專學生限就讀一至三年級期間申請。 三、 申請資格 (一) 凡就讀於雲林縣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之家境清寒在學學生(詳情請參考附件發放辦法)。 (二) 願意於一學年內參與12小時以上志願服務,志願服務不限任何志工運用單位或地區。 (三) 在學期間綜合表現良好,操行無負面評語且無重大過失。 (四) 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已獲得其他機構助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 |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