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組公告】115年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助學金

※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學生生活事務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6年1月29日17:00止 (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至生活組辦理。

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七區大專學生獎助學金申請須知
 

項目

獎助金額

說明與規定

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七區大專學生獎學金

每名新臺幣
20,000元整

一、 申請方式與時間

(一) 即日起至116年1月29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逾公告辦理期限不予受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戶籍條件:戶籍所在地限在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共七區。

(二) 類別與條件規定:

1. 清寒優良獎學金:

(1) 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及五專五年級生(不含研究所)。

(2) 父母雙亡或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且在民國113年7月1日前已設籍上述七區內。

(3) 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 114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它獎學金者。

(5) 公費生不得申請。

2. 成績優良獎學金及冠名獎學金:

(1) 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含研究所)。

(2) 民國113年7月1日前已設籍上述七區內者。

(3) 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 114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它獎學金者。

※ 限制事項:曾得過該社獎學金者請勿再申請;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它扶輪社獎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