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單位學生生活事務組(生活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2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送至生活組辦理。
115年度財團法人台中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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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金額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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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財團法人台中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
每名新臺幣 |
一、 申請方式 (一) 即日起至115年10月2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二、 獎助對象 (一) 國內大學日間部優秀學生。(不含延修生、空中教育、軍警教育及宗教研修學院等體系) 三、 申請資格 (一) 凡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1. 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2. 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均為80分以上。 3. 未領受公費或其他獎學金。 4. 申請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1) 父母兄姐均失業或失去怙恃家境困難,經濟拮据。 (2) 父母兄姐雖服務於公司機關,但家屬眾多其收入不足維持家庭生活及家屬教育費。 (3) 父母兄姐為人幫傭或設攤販其收入仍不足以維持生活。 四、 繳交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填寫獎學金申請書一份,並貼二吋半身照片一張。 2.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包括各科目成績)及操行成績單正本各一份。 3. 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須蓋有115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 4. 未領受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證明。 5. 其他證明文件(如:申請人本人或家人身心障礙證明、鄉鎮區公所清寒證明、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因發生重大變故經濟困難證明等文件之一),若無本項證明文件則免檢附。 五、 頒發方式 (一) 獎學金之頒發;由該基金會通知獲獎人於指定時間及方式領取,未能配合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與補助機會。 |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