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組公告】115年星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學及研究所獎學金

※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單位。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郵寄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80號12樓,行政管理部(人資)收」辦理。

115年星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學及研究所獎學金 申請須知
 

項目

獎助金額

說明與規定

大學三年級

每學期新臺幣
60,000元整
(最長4學期)

一、 申請方式

(一) 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請備妥相關文件向行政管理部(人資)提出申請(寄送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80號12樓,行政管理部(人資)收)。(逾期不予受理)

二、 申請條件與資格

(一) 就讀於經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大學院校三、四年級、碩士一、二年級學生且所讀類科屬土木、建築、營建、電機、電子、光電、機械及自動控制等相關系所,且非在職進修或專班者。

(二) 最近二學期之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75分以上或名次排列於班上前三分之一以內,且每科成績均應及格。就讀學校成績評量方式採等第制者,依該校公布之等第積分平均(GPA)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計算其平均成績。

三、 甄選條件與檢附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申請表(需自行下載)。

2. 在學證明正本。

3. 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正本(須載明各學期之學業成績,在學期間各學期之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申請者如為碩士生須另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4. 其他:請詳閱設置要點。

四、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審核及錄取原則、不具申請資格條件、權利義務、獎學金返還等請參閱設置要點。

(二) 書面審查合格者依該公司通知參加面試。

大學四年級

每學期新臺幣
60,000元整
(最長2學期)

碩士一年級

每學期新臺幣
100,000元整
(最長4學期)

碩士二年級

每學期新臺幣
100,000元整
(最長2學期)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