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組公告】115年財團法人光寶文教基金會育成方案獎助學金

※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光寶文教基金會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線上填報+檔案上傳辦理。

115年財團法人光寶文教基金會育成方案獎助學金 申請須知
 

項目

獎助金額

說明與規定

115年財團法人光寶文教基金會育成方案獎助學金

每生每年最高補助
新臺幣50,000元整
(每生至多領取4次為限)

一、 申請方式

(一) 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以電子郵件寄至光寶文教基金會辦理。

(二) 申請流程(線上填報+檔案上傳):

1. 準備好電子檔文件:預先將身分證、存摺、成績單、推薦函與相關證明文件掃描備妥。

2. 進入 SurveyCake 系統:進入專屬線上表單,完整填寫育成獎學金申請表。

3. 上傳檔案並送出:將必備證明佐證資料上傳至系統並提交,供該會核定辦理。

二、 申請對象與資格

(一) 申請條件(符合下列之一):

1. 家庭經濟弱勢且具備特殊專長(優異事蹟表現或成績優異)者。

2. 家庭經濟弱勢者。

3. 具備特殊專長(優異事蹟表現或成績優異)者。

4. 申請條件請詳閱本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 大專生定義: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

三、 繳交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申請表正本(請貼上2吋照片)。

2. 申請推薦函。

3. 身分證、學生證及金融(郵局)機構存摺。

4. 在學證明,並加蓋學校註冊章。

5. 歷年成績單正本,若學校成績單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高一及大一新生須另檢附學校錄取證明)。

6. 獎懲(記過、嘉獎)紀錄證明,需蓋證明戳章。

7. 三年內校內外特殊表現佐證資料、論文、專利或參加國際及全國性比賽資料(無則免附)。

8.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9. 相關證明文件(例: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家(全)戶所得證明、診斷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