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生活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25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親送至生活組辦理。
許茂林先生清寒勵志獎助學金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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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金額及名額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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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茂林先生清寒勵志獎助學金 |
每名新臺幣 |
一、 申請方式 (一) 請於115年9月25日前,檢附申請文件親送至生活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本國籍大學部學生(含一年級新生)。 (二) 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逢變故仍能勵志向學者。 (三)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85分以上者。 (四) 前一學年度未領受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 (五) 第一學期入選獲頒本項獎助學金者,於第二學期得繼續申請並列入優先遴選。 三、 申請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申請表。 2. 讀書計畫(短期和長期)或畢業後之生涯規劃。 3. 前一學期成績單。 4. 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村里長證明等)或家逢變故相關資料。 |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