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組公告】115-1雲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單位。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115年9月15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 本案僅開放網路申請,請欲申請學生至系統申請(https://eservice.yunlin.gov.tw/)。

115-1雲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須知
 

項目

獎助金額

說明與規定

115-1雲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 高級中學(含職校、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2,000元。

2. 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每名新臺幣3,000元。
(五專學生前三年視同高中職校以每名2,000元核發)

一、 申請方式

(一) 115年9月15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前,僅開放網路申請,請欲申請學生至系統申請(https://eservice.yunlin.gov.tw/)。

二、 申請資格

(一) 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者。

(二) 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三) 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四) 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不得申請。

三、 繳交文件與申請程序說明

(一) 本案僅開放網路申請,請欲申請學生填具完整申請資料核章後,上傳至系統(https://eservice.yunlin.gov.tw/)。

(二) 申請程序詳細說明:

1. 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須於每頁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另申請表及導師證明務請加蓋學校關防。

2. 申請介面的電子郵件欄位與電話欄建議一個填學生、一個填學校承辦人,申請完成後兩邊會同時通知申請完成。

3. 本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自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

4. 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呂小姐,電話:07-5364800#334黃小姐、#335謝小姐。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