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組公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5學年度大學及研究所獎學金

※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學生生活事務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115年8月31日上午09:00至115年9月18日17:00止 (逾期不予受理)]
  • 請至指定甄選網站辦理線上報名,其它方式概不受理。

台灣電力公司獎學金申請須知
 

項目

獎助金額

說明與規定

台灣電力公司獎學金

大學部、研究所碩士生
每學期核給
新臺幣6萬元~10萬元整
(最長獎助一年~二年)

一、 申請方式

(一) 115年8月31日上午9時起至9月18日下午5時止,請至甄選網站提出申請,其它方式概不受理。

二、 申請條件(共同資格條件)

(一) 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在學學生,畢業後志願前來該公司服務者。惟任何在職進修或專班以及該公司現職或留資停薪人員均不得申請。

(二) 申請時以有學業成績之最近前2學期學業成績計算,每科均須及格,且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前2學期之各學期平均學業成績在75分以上。

2. 名次排列在班上前三分之一以內。

(三) 畢業後除義務役以外無其它服務義務者,且不得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志願役。

(四) 無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之情形(請參閱簡章)。

(五) 甄選錄取進用者,依勞基法第84條規定一律投保公教人員保險,退休金之給與標準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辦理(目前同勞基法之規定)。

三、 甄選條件

(一) 相關類科、名額、設置系所、申請資格、修習課程要求及筆試科目等請參閱甄選簡章。

(二) 甄選流程依序為:

1. 筆試。

2. 資格審核。

3. 面試複審。

※ 續領及領受獎學金期間需遵守之相關課程與需求規定,請申請人務必詳閱簡章並嚴格遵守。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