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115年7月1日~115年9月30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親送或郵寄至相關單位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1.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至研究所在學學生。
2.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滿一年以上。
3.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優良。
4.家庭持有前一年度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2.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滿一年以上。
3.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優良。
4.家庭持有前一年度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獎學金金額
每名新臺幣30,000元整。
申請文件
※請務必依規定1-7項順序裝訂,無裝訂或不全者皆恕不受理。(申請表件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
1.使用規定用紙申請書。
2.本人二吋半身照片張貼於申請書上。
3.全戶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 或 戶籍謄本正本。
4.學校核發前一學年之全年度成績單正本。
5.自傳需詳實敘述家庭背景及經濟方式與來源。
6.在學證明正本(當年度)。
7.市政府核發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當年度)。
1.使用規定用紙申請書。
2.本人二吋半身照片張貼於申請書上。
3.全戶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 或 戶籍謄本正本。
4.學校核發前一學年之全年度成績單正本。
5.自傳需詳實敘述家庭背景及經濟方式與來源。
6.在學證明正本(當年度)。
7.市政府核發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當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