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學生生活事務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14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送至學生生活事務組辦理。
115年雲林縣福田慈善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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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金額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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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雲林縣福田慈善會清寒獎助學金 |
一、 大專組 二、 五專一至三年級組 |
一、 申請方式 (一) 即日起至115年9月14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學生生活事務組辦理。(收件日期依公告期間為主) 二、 獎助對象與條件 (一) 設立於雲林縣且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或設籍於雲林縣之公私立大學在學學生,其為中低收入戶或單親家庭或隔代教養之子女。 ※ 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三、 申請文件 ※ 各類申請項目請檢附上、下學期之成績單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需加蓋校章。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書。 2. 附有學生證影本之在學證明。 3. 全戶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4. 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5. 急難變故或重症證明:如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註:上述第 4.、5. 項得依實際狀況提供;檢具之申請證明文件不論錄取與否皆不退還。 |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