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學生生活事務組05-6315145。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21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送至生活組辦理。
115-1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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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金額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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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一、 博士:5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整。 二、 碩士:15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整。 三、 大專:30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整。 *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者始得申請。 |
一、 申請方式 (一) 115年09月2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至生活組辦理。 二、 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 凡設籍南投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且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並有書面證明者: 1. 身分條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2. 成績條件: (1) 學校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 (二) 備註說明: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三、 繳交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 3. 成績單(114學年度第2學期)。 4. 在學證明。 5. 低收入戶學生者,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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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